2017年省下达我州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560万元。
我州按照中央和省州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扶贫攻坚规划和本州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促进减贫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紧贴民生、重点倾斜的原则,以改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
阿坝州两资办在资金分配上坚持按照帮穷扶困、惠及群众,重点向贫困区域、贫困群众倾斜的原则,重点向贫困县、边远牧区和农区高半山倾斜,确保农牧民群众得到扶持。
根据《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阿坝州两项资金领导小组批示同意,阿坝州两资办与阿坝州财政联合行文已将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下达至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