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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动态
bt365国际版 日期:2017-06-13

为确保自治州各级地方国家机关在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依法保障各民族拥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更好地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按照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启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条例》起草工作。

2月23日阿坝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一审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一审)》。一审认为:《条例》草案立法宗旨明确,立法原则适当,结构较为合理,突出了实用性和可行性,符合全州实际。同时提出三点审议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条例》内容;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把握工作重点;三是进一步注重逻辑衔接,优化《条例》结构。根据阿坝州人大的审议意见,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的要求,阿坝州民宗委及时组织起草组成员先后于2月24日、3月1日和3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在传达贯彻审议意见及相关会议精神的同时深入研究,反复讨论《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内容并进行修改。4月11日阿坝州民宗委郎卡主任到州人大就《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向州人大副主任颁玛德吉同志进行了专题汇报。基于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一审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的意见,5月7日至5月14日州人大组织州民宗委及起草组成员赴青海、甘肃等地开展了学习考察工作,5月22日至5月24日州人大常委会再次带队赴甘孜州学习考察,在广泛吸取和借鉴了相关工作经验的同时考察组就如何使《藏语言文字条例》更符合我州实际州情,更好地服务于我州民族语文和民族教育的活态保护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与思考。同时多次在全州各县征求意见,收集到意见建议十余条。6月5日,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召集州人大法制委、民宗外侨委、州民宗委及起草组成员进行集中研究讨论,在进一步优化逻辑衔接及结构布局的基础上对《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文本内容进行了再一次地修改完善,形成了二审稿,为起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州民宗委社会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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